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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诊疗研究基金”申报指南

日期:2019/6/21     来源 : 来自本站     浏览量 : 842

  

“肝癌诊疗研究基金”申报指南

 

 

 

一、 课题背景和意义

目前我国肝病谱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新生儿普及接种乙型肝炎疫苗,高效抗病毒药物不断问世和应用,我国病毒性肝炎逐步得到控制,WHO制定的2030年前消除病毒性肝炎目标加速了这一进程。

原发性肝癌是目前我国第四位的常见恶性肿瘤及第三位的肿瘤致死病因,严重威胁我国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原发性肝癌主要包括肝细胞癌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HCC)、肝内胆管癌(Intrahepatic Cholangiocarcinoma,ICC)和 HCC-ICC 混合型三种不同病理类型,三者在发病机制、生物 学行为、组织学形态、治疗方法以及预后等方面差异较大,其中肝细胞癌占到 85%-90%以上。

根据我国肝病疾病谱的变化趋势,为满足肝病医生的诊疗需求,尽快推进我国在肝癌方面的诊疗进步和科研水平提升,北京肝胆相照公益基金会决定设立肝癌诊疗研究基金。

二、 课题重点支持方向及主要内容

研究方向:肝细胞癌

研究内容:申请的科研项目选题范围为仑伐替尼治疗原发性肝癌的临床研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仑伐替尼联合TACE治疗晚期HCC的临床研究;

2、 仑伐替尼用于HCC根治术的新辅助/辅助治疗的临床研究;

3、 仑伐替尼不良反应的防治研究,如肝性脑病;

4、 仑伐替尼治疗HCC的最佳治疗方案的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

旨在通过设立科研基金,鼓励与激发医生的科研热情,促进医生的学术交流。


三、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组织管理相关人员开展研究工作,且未在我会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其它课题。

课题申报单位须为二级及以上医院。


四、课题研究实施时间

课题申请时间:2019.09.01-2019.10.15

课题下达:2019.10

课题研究阶段:2019.11-2020.6

课题总结:2020.7-2020.8


五、课题实施原则流程

  1.实施原则

统筹设计规划

北京肝胆相照公益基金会负责规划指导,提出课题研究目标和要求,安排拨付课题经费。各课题承担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签订《课题任务合同书》。

课题申报、评审、结题验收

北京肝胆相照公益基金组织相关专家审评各单位上报的《课题申请书》。在课题执行过程中,邀请相关专家具体指导各课题的研究实施,以及课题的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任务。

组织实施

各课题承担单位应精心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加强质量控制,监督、审核课题经费的使用。

按照课题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推进,杜绝数据造假等行为。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及时与基金会有关专家沟通研究解决。

2.实施具体流程

北京肝胆相照公益基金会组织有关专家制订《课题申报指南》。

根据《课题申报指南》确立的课题研究内容,各单位申报课题研究,北京肝胆相照公益基金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审核通过后,基金会将按拨款规定分次下拨科研经费。

项目将根据计划,开展项目中期总结,填写《中期总结汇报表》,由基金会备案,评审专家将对课题单位进行项目抽检。

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项目办将按照拨款要求下拨后续科研经费至各申请单位;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下发整改意见至验收合格或中止资助。

课题研究完成后由北京肝胆相照公益基金会统一考核验收。

3.经费预算

    资助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重大项目,其中基本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10万元/项目,重大项目为20万元/项目。

4.经费管理

严格按照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加强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本课题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管理,设立专门科目、专款专用。